• 陳麒吉 CHEN Chi Chi

    註冊編號: R000245

註冊資料

Dr. CHEN Chi Chi (Sir)

註冊日期: Aug. 22, 2001

畢業於: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Taiwan (2000)

相關學歷: BVM

  • 仁心動物診所醫療中心 Caring Animal Clinic
    香港新界沙田大圍城河道5至7號地下
    G/F, 5-7 Shing Ho Road, Tai Wai, Sha Tin, New Territories, Hong Kong


紀律制裁命令記錄 2

第143號公告

香港獸醫管理局研訊委員會頒布的命令香港獸醫管理局(管理局)轄下研訊委員會根據香港法例第529章《獸醫註冊條例》(《條例》)第18條進行研訊後,現裁定就以下兩項控罪而言,陳麒吉獸醫(陳獸醫)(註冊編號:R000245)在專業方面作出違反紀律的失當或疏忽行為:(1)在2009年10月1日或該日前後,陳獸醫為投訴人的狗隻進行的手術不適當,而且狗隻當時的健康狀況亦不適宜進行手術(控罪(1));以及(2)陳獸醫在2009年9月至11月期間為上述狗隻提供治療和填寫相關的醫療記錄(有關記錄應即時填寫),惟過後某日陳獸醫才在要項上更改上述醫療記錄,或安排、准許或容受他人對上述醫療記錄的要項作出更改,使每項記錄看似即時記下,令人對填寫上述記錄的時間有誤解(控罪(2))。

根據《條例》第19條,研訊委員會於2012年8月16日下令:

1.書面譴責陳獸醫,並由管理局秘書(秘書)把這項譴責記錄在名冊內;

2.由發出本命令的日期起計兩年內,陳獸醫須完成30小時關於內科的持續專業發展課程(以決策及鑑別診斷為重點),而有關課程須預先獲得管理局批准,並且不得計入管理局規定的持續專業發展證書計劃內;

3.如陳獸醫未有遵行本命令第2段的規定,秘書會把他的姓名從名冊刪除,直至他完成命令所述的持續專業發展課程,才把其姓名重新登載於名冊內;以及4.下列限制須在陳獸醫的執業證明書內列明,並由發出本命令的日期起計兩年內有效:

與本命令有關的事件詳情

“陳獸醫只限在已諮詢另一名在香港註冊且又具有至少五年在香港擔任註冊獸醫經驗的獸醫,並得到其同意後,才可施行骨科手術,而每次進行有關諮詢,均須記錄在陳獸醫備存的醫療記錄內”。

2009年10月1日前後,投訴人因八個月大的狗隻右後腳劇痛引致行動困難,而把其帶到陳獸醫的診所就診。陳獸醫診斷該狗隻右後腳關節脫位,並為其進行骨科手術,以鋼板及螺絲重建該關節。關於控罪(1),研訊委員會注意到,陳獸醫進行的手術是一項侵入性且不可逆轉的重大程序,尤其是對一頭年幼狗隻而言。研訊委員會並發現,當時有其他保守措施可供陳獸醫選擇,而他應在展開手術前加以採用。研訊委員會亦發現,陳獸醫所拍攝放射照片的拍攝位置及準直範圍,不足以顯示該狗隻確有陳獸醫聲稱所診斷出,並據以進行有關手術的問題。關於控罪(2),研訊委員會認為,為使公眾對獸醫業有信心並基於操守理由,必須即時如實地填寫醫療記錄。據陳獸醫本人承認,相同的事件有兩份醫療記錄,其內容並不相同。至於陳獸醫就這一點提出的理由,研訊委員會則認為無關重要。獸醫業應有的標準是(在事發時亦如是),獸醫須就有關事件即時填寫一份記錄。如對該份記錄作出任何修訂或補充,均須適當註明這是後來所作的修訂或補充,並加上日期。

研訊委員會認為,陳獸醫兩份醫療記錄之間存在多項差異,令到委員會產生誤解,亦會令任何閱讀記錄的人產生誤解。此外,如有任何意見指“臨牀自由”提供充分理由,支持對醫療記錄作出修訂或補充而不加上說明及日期,研訊委員會對此極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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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政府憲報》https://www.gld.gov.hk/egazette/pdf/20131702/cgn20131702143.pdf

第3718號公告

香港獸醫管理局研訊委員會頒布的命令現公布香港獸醫管理局轄下研訊委員會根據香港法例第529章《獸醫註冊條例》第18條進行適當的研訊後,裁定陳麒吉獸醫(註冊編號:R000245)在專業方面曾犯失當或疏忽行為。事緣陳麒吉獸醫身為註冊獸醫,約於2002年9月至10月期間,在香港新界西貢福民路22至40號西貢苑38號地下‘亞洲獸醫診所’醫治梁榮宗先生的犬隻‘ChaCha’的左後腿時,有所疏忽及/或行事不當。

根據上述條例第19(c)及(d)條,研訊委員會於2005年4月9日命令:


(i)以書面譴責陳麒吉獸醫,並將該項譴責記錄在註冊獸醫名冊內;及(ii)陳麒吉獸醫須於2005年4月9日起的12個月內,完成12小時骨科手術原理的訓練和8小時放射影像詮釋的訓練,而有關訓練須事先經獸醫管理局批准。假如陳獸醫未能遵從上述命令,除非獸醫管理局根據合理原因另行發出命令,否則將對其執業實施下述的限制,而有關限制將會記錄在其執業證明書內:

‘陳麒吉獸醫只可在一名具不少於五年相關經驗的註冊獸醫指導下進行手術,直至他完成獸醫管理局屆時所施加的要求為止,而該指導獸醫及有關指導安排須得到獸醫管理局的批准。’

查閱原文件
資料來源:《政府憲報》https://www.gld.gov.hk/egazette/pdf/20050931/cgn20050931371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