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資料
Dr. PAI Hui Ching (Madam)
註冊日期: Oct. 31, 2001
畢業於: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Taiwan (1999)
相關學歷: BVM
-
離島獸醫服務 Island Veterinary Services
香港新界愉景灣B座G10舖
Unit G10, Block B, Discovery Bay, New Territories, Hong Kong
紀律制裁命令記錄 1
第4163號公告
香港獸醫管理局研訊委員會頒布的命令香港獸醫管理局(管理局)轄下研訊委員會根據香港法例第529章《獸醫註冊條例》(《條例》)第18條於2017年12月6日及2018年1月3日進行研訊後,於2018年1月3日裁定白蕙菁獸醫(白獸醫)(註冊編號:R000258)在專業方面作出下列違反紀律的失當或疏忽行為:約在2013年11月17日至2013年11月18日期間,當投訴人的犬隻接受白獸醫的治療和護理時,她為上述犬隻提供的治療及╱或向投訴人提供的意見屬研訊委員會裁定為不適當或不足夠的。
根據《條例》第19條,研訊委員會於2018年1月3日下令:(1)書面譴責白獸醫,但不把這項譴責記錄在名冊內;(2)白獸醫須修讀10小時與內科相關的持續專業發展課程,而有關課程須預先獲得管理局批准,亦不得計算於管理局的任何持續專業發展認可計劃內,並須在由本命令的日期起計的一年內完成;以及(3)如果白獸醫未能按照命令完成有關的持續專業發展課程,秘書須把她的姓名從名冊刪除,亦不得將其姓名重新列入名冊,直至她完成有關課程並根據《條例》第21(3)條成功申請將其姓名重新列入名冊為止。
與本命令有關的事件詳情
當投訴人於2013年11月18日把該犬隻帶回診所時,白獸醫未有在第二次注射抗血清前為該犬隻作身體檢查,或未有在該犬隻沒有接受身體檢查的狀態下拒絕為該犬隻注射。研訊委員會裁定上述白獸醫所作出不適當或不足夠的治療為在專業方面違反紀律的失當或疏忽行為。研訊委員會同意專家證人的意見,認為在白獸醫的醫療記錄所述,該犬隻表現虛弱及打震,仍有咳嗽,沒有食慾及沒精打彩等病徵,且病情並無改善,在這情況下,未經身體檢查,實不應注射第二針。研訊委員會認為,白獸醫漏作檢查,證明未能達到當時一般獸醫應有的標準。基於這個理由,研訊委員會裁定白獸醫在專業方面犯了失當或疏忽行為的控罪成立。
資料來源:《政府憲報》https://www.gld.gov.hk/egazette/pdf/20182224/cgn20182224416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