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徒嘉俊 SZETO Ka Chun

    註冊編號: R000452

註冊資料

Dr. SZETO Ka Chun (Sir)

註冊日期: April 19, 2006

畢業於: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Taiwan (2001)

相關學歷: BVM


  • 香港新界屯門良田新村107號地下
    107 Leung Tin Sun Tsuen, Tuen Mun, New Territories, Hong Kong


紀律制裁命令記錄 1

第4900號公告

香港獸醫管理局研訊委員會頒布的命令現公布香港獸醫管理局轄下研訊委員會根據香港法例第529章《獸醫註冊條例》第18條進行適當的研訊後,裁定司徒嘉俊獸醫(註冊編號:R000452)在專業方面曾犯下列失當行為:在2008年1月1日或該日前後,當投訴人的犬隻被帶到司徒獸醫接受診斷及治療時,司徒獸醫所採用的診斷方法不足以確定犬隻的健康情況。

根據《獸醫註冊條例》第19條,研訊委員會於2011年3月29日下令:


(i)以書面譴責司徒獸醫,但不把該項譴責記錄在名冊內;

(ii)在本命令送達起計的24個月內(即由2011年3月29日起),司徒獸醫須完成包括20小時有關客戶管理及20小時有關犬隻內科共40小時持續專業發展課程,而有關課程須預先獲得香港獸醫管理局批准,並不得計算於香港獸醫管理局規定的持續專業發展計劃內;

以及(iii)若司徒獸醫未能在上述的24個月內遵從第二項命令,秘書會把他的姓名從名冊內刪除,為期三個月。

與該命令有關的事件詳情事發時,投訴人的犬隻胃口欠佳,驗血報告顯示犬隻的腎毒素超標四倍。司徒獸醫告知投訴人犬隻需要吊鹽水三天,但沒有作進一步診斷測試。司徒獸醫應建議犬隻接受尿液測試。

查閱原文件
資料來源:《政府憲報》https://www.gld.gov.hk/egazette/pdf/20111530/cgn20111530490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