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呂光民 LIU Kuang Min

    註冊編號: R000556

註冊資料

Dr. LIU Kuang Min (Sir)

註冊日期: Jan. 8, 2008

畢業於: National Taiwan University, Taiwan (2007)

相關學歷: BVM

  • 葵興獸醫診所 Kwai Hing Veterinary Clinic
    香港新界葵涌光輝圍27至39號葵景大廈5A號舖
    5A, G/F, Kwai King Building, 27-39 Kwong Fai Circuit, Kwai Chung, New Territories, Hong Kong


紀律制裁命令記錄 1

第5347號公告

香港獸醫管理局研訊委員會頒布的命令香港獸醫管理局(管理局)轄下研訊委員會根據香港法例第529章《獸醫註冊條例》(《條例》)第18條進行研訊後,於2022年10月19日裁定呂光民獸醫(呂獸醫)(註冊編號:R000556)在專業方面犯了以下違反紀律的失當或疏忽行為:(a)於2015年9月19日至2015年10月8日期間,當投訴人的貓隻接受呂獸醫的治療和護理時,他未能就該貓隻的病情提供適當或充足的診斷,及╱或未能就有關診斷提供治療;(b)在上述期間,呂獸醫未有為上述貓隻擬備載有充足臨床資料的醫療記錄;以及(c)於2015年9月29日,當為上述貓隻拍攝放射照片時,呂獸醫未有採取適當或充足的預防措施,保護處理上述貓隻的人士在拍攝有關放射照片期間免受X光照射。

根據《條例》第19條,研訊委員會於2022年10月19日下令:(1)書面譴責呂獸醫,並把這項譴責記錄在註冊獸醫名冊(名冊)內;(2)呂獸醫須由本命令發出日期起計兩年內修畢20小時的持續專業發展課程,課程須與貓科相關,並預先獲得管理局批准,且不得計入管理局的任何持續專業發展認可計劃內;以及(3)如呂獸醫未能遵從第(2)項命令,其姓名須從名冊內刪除,且不得重新列入名冊,除非及直至他按照命令修畢20小時的持續專業發展課程,並根據《條例》第21(3)條向管理局申請並成功獲准將其姓名重新列入名冊。

與本命令有關的事件詳情

就控罪(a),研訊委員會裁定呂獸醫未能:
(i)從2015年9月19日拍攝的側位放射照片發現骨盆尿道內有一細小的尿結石;(ii)在處方美洛昔康前為該貓隻驗血,以評估該貓隻的整體狀況,尤其是腎臟狀況;以及(iii)妥善查察該貓隻在過去七天體重下降900克,並允許該貓隻在第一次手術後插有導管的情況下出院,而又未有建議其主人或確保其主人獲建議該貓隻應通宵留院。上述缺失顯示呂獸醫未能達到對他所預期的標準,因此研訊委員會裁定向他提出的控罪(a)成立。

在就呂獸醫承認控罪(b)而擬備的經議定事實陳述書中,他承認在涉及該貓隻的四次診症中,每次都未有把重要的臨床資料納入醫療記錄內。醫療記錄遺漏該等資料,顯示呂獸醫當時未能達到對普通科獸醫所預期的標準。因此,研訊委員會在呂獸醫認罪後裁定向他提出的控罪(b)成立。

就控罪(c),研訊委員會發現,在按呂獸醫指示於2015年9月29日拍攝的數張X光片中,均可看見限制該貓隻活動的人的手掌和前臂骨骼。呂獸醫作為指示診所員工拍攝X光片的獸醫,研訊委員會不接納他已吩咐員工避免自身受X光照射為由而應獲免除確保員工免受X光照射的責任。呂獸醫未能確保員工免受X光照射,顯示他當時未能達到對他所預期的標準。因此,研訊委員會裁定向他提出的控罪(c)成立。

查閱原文件
資料來源:《政府憲報》https://www.gld.gov.hk/egazette/pdf/20232736/cgn20232736534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