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姚俊豪 YIU Chun Ho

    註冊編號: R000560

註冊資料

Dr. YIU Chun Ho (Sir)

註冊日期: Jan. 14, 2008

畢業於: University of Sydney, Australia (2007)

相關學歷: BVSc

  • 大圍珍禽異獸及寵物醫院 Tai Wai Small Animal & Exotic Hospital
    香港新界沙田大圍積信街75號C及D地舖
    G/F, Shop C-D, 75 Chik Shun Street, Tai Wai, Sha Tin, New Territories, Hong Kong


紀律制裁命令記錄 1

第2929號公告

香港獸醫管理局研訊委員會頒布的命令香港獸醫管理局(管理局)轄下研訊委員會根據香港法例第529章《獸醫註冊條例》(《條例》)第18條進行研訊後,於2021年1月13日裁定姚俊豪獸醫(姚獸醫)(註冊編號:R000560)在專業方面犯了以下違反紀律的失當或疏忽行為:(a)姚獸醫於2015年1月9日為相關犬隻進行脛骨粗節前移手術後,在2015年1月9日至14日期間,負責該犬隻的治療及護理時,姚獸醫未能為該犬隻提供適當或充足的手術後護理;(b)在上述期間,姚獸醫沒有妥善或充分查察及╱或診斷及╱或治療該犬隻在手術後出現的併發症;(c)在上述期間,姚獸醫沒有充分通知及╱或告知主人的代理人有關該犬隻在手術後出現的併發症;以及(d)在上述期間,姚獸醫沒有就該犬隻的臨床進展及╱或向該犬隻提供的治療擬備資料充足的記錄。

根據《條例》第19條,研訊委員會於2021年1月13日下令:(1)書面譴責姚獸醫,但不把這項譴責記錄在註冊獸醫名冊(名冊)內;(2)姚獸醫須修讀20小時與內科相關的持續專業發展課程,而有關課程須預先獲得管理局批准,亦不得計算於管理局的任何持續專業發展認可計劃內,並須在由本命令的日期起計的兩年內完成;以及(3)如果姚獸醫未能遵從命令第(2)段,他的姓名會從名冊中刪除,亦不得重新列入名冊,除非或直至他按照命令完成20小時的持續專業發展課程,並根據《條例》第21(3)及21(4)條成功向管理局申請將姓名重新列入名冊為止。

與本命令有關的事件詳情

姚獸醫承認四項控罪,並確認他同意本案的經議定事實陳述書的內容。

考慮過經議定事實陳述書及聆訊文件冊內的資料,研訊委員會信納有關姚獸醫所承認觸犯控罪的行為,足以構成在專業方面犯了失當或疏忽行為。因此,研訊委員會由於他認罪而裁定對他提出的四項控罪均成立。

查閱原文件
資料來源:《政府憲報》https://www.gld.gov.hk/egazette/pdf/20212520/cgn20212520292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