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施凱曼 SZE Hoi Mun

    註冊編號: R000632

註冊資料

Dr. SZE Hoi Mun (Madam)

註冊日期: Feb. 20, 2009

畢業於: University of Melbourne, Australia (2008)

相關學歷: BVSc

  • 東九龍動物醫院 Kowloon East Animal Hospital
    香港九龍觀塘通明街50號康寧大廈地舖
    G/F, Hong Ning Building, 50 Tung Ming Street, Kwun Tong, Kowloon, Hong Kong


紀律制裁命令記錄 1

第5173號公告

香港獸醫管理局研訊委員會頒布的命令香港獸醫管理局(管理局)轄下研訊委員會根據香港法例第529章《獸醫註冊條例》(《條例》)第18條進行研訊後,於2015年2月16日裁定施凱曼獸醫(施獸醫)(註冊編號:R000632)就她承認的兩項控罪而言,在專業方面作出下列違反紀律的失當或疏忽行為:(a)在2011年12月19日前後,當投訴人把其貓隻帶給施獸醫診治時,她不妥善及╱或不適當地為該貓隻進行全身麻醉;以及(b)對於施獸醫在上述日期為該貓隻進行的診治及╱或程序,施獸醫未有擬備和備存妥善或足夠的記錄。

根據《條例》第19條,研訊委員會於2015年2月16日下令:(1)向施獸醫作出書面譴責,但不會把該項譴責記錄在註冊獸醫名冊內;(2)由發出本命令的日期起計兩年內,施獸醫須完成合共20小時關於麻醉的持續專業發展課程,而有關課程須預先獲得管理局批准,並不得用以符合持續專業發展證書計劃下或管理局所規定的任何要求;以及(3)如施獸醫未能履行第二項命令所述要求,她的姓名將會從名冊刪除,除非及直至她完成命令所述的20小時持續專業發展課程,並根據《獸醫註冊條例》(第529章)第21(3)及21(4)條,成功向管理局申請重新登載其姓名於名冊內為止。

與本命令有關的事件詳情

一如經議定事實摘要所記錄,控罪中所指的有關貓隻被發現尿液帶血,於2011年12月16日被帶到施獸醫的診所接受治療。經照X光及進行其他檢查後,施獸醫決定於2011年12月19日為貓隻進行手術,割除膀胱結石。為進行手術,貓隻被放在麻醉氣體箱內,再使用麻醉面罩及靜脈注射進行麻醉。貓隻其後死亡。

關於控罪(a),研訊委員會認為,麻醉面罩或麻醉氣體箱只應在別無他法的情況下才使用。

這些麻醉方式不能確保患病動物氣道暢通,並可能造成無效腔及導致呼吸道閉塞。鑑於施獸醫有為患病動物肛探量度體溫,在制訂麻醉計劃時,她應安排以皮下或肌肉注射的方式作前驅給藥,以減少全身麻醉藥物的劑量。每當進行麻醉程序時,監察患病動物的狀況應當是首要任務。

當貓隻已經吸入麻醉氣體,施獸醫給予的Temgesic及Alfaxan劑量增加了窒息的風險。基於這點,研訊委員會裁定,施獸醫不能確保患病動物氣道暢通,表示她當時未能達到普通科獸醫應有的標準。

關於控罪(b),施獸醫承認沒有為患病動物測定心搏率或呼吸率,以及量度體重。此外,研訊委員會備悉施獸醫亦沒有備存在建議的手術前進行任何身體檢查的記錄。因此,研訊委員會裁定,施獸醫當時亦未能達到普通科獸醫應有的標準。

查閱原文件
資料來源:《政府憲報》https://www.gld.gov.hk/egazette/pdf/20151929/cgn20151929517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