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恩臨 CHU Yan Lam Jenny

    註冊編號: R000736

註冊資料

Dr. CHU Yan Lam Jenny (Madam)

註冊日期: March 11, 2011

畢業於: University of Sydney, Australia (2010)

相關學歷: BVSc


紀律制裁命令記錄 1

第781號公告

香港獸醫管理局研訊委員會頒布的命令香港獸醫管理局(管理局)轄下研訊委員會根據香港法例第529章《獸醫註冊條例》(《條例》)第18條於2016年3月24日及2016年9月21日進行研訊後,於2016年9月21日裁定就以下兩項控罪而言,朱恩臨獸醫(朱獸醫)(註冊編號:R000736)在專業方面作出違反紀律的失當或疏忽行為:(1)在2011年8月24日,當投訴人的犬隻接受朱獸醫的治療和護理時,她向該犬隻處方不適當劑量的Malarone®(控罪(1));以及(2)朱獸醫並沒有就該犬隻的病情和她曾提供的治療,擬備適當或資料充足的記錄(控罪(2))。

根據《條例》第19條,研訊委員會於2016年9月21日下令:(1)書面譴責朱獸醫,但不把這項譴責記錄在名冊內;(2)朱獸醫須修讀20小時與內科相關的持續專業發展課程,而有關課程須預先獲得管理局批准,亦不得計算於管理局的任何持續專業發展認可計劃內,並須在由本命令的日期起計的24個月內完成;(3)朱獸醫亦須參與一個研討會或其他專業培訓課程,而內容必須與備存醫療記錄相關。有關研討會或課程須預先獲得管理局批准,並須在由本命令的日期起計的24個月內完成;以及(4)如果朱獸醫未能在本命令的日期起計的24個月內完成上述時數的持續專業發展課程和參與上述的研討會或課程,秘書須把她的姓名從名冊刪除,亦不得批准她根據《獸醫註冊條例》第21(3)條提出重新列入名冊的申請,除非或直至她完成本命令所述的持續專業發展課程和研討會或課程為止。

與本命令有關的事件詳情

有關控罪(1),研訊委員會認為在朱獸醫自己的證供指出,她於2011年8月24日在有關診所當值。輪值記錄顯示,當日並沒有其他獸醫在有關診所當值。根據病房記錄,該犬隻當日獲處方的Malarone®劑量為每日3次,每次4粒Malarone®100毫克藥片。有關劑量對該犬隻而言實屬過量。朱獸醫作為2011年8月24日唯一在有關診所當值的獸醫,須為指示護士施用Malarone®負責。研訊委員會認為,如此大劑量的Malarone®於2011年8月24日在朱獸醫指示下施用,未能達到當時獸醫應有的標準。

至於控罪(2),儘管朱獸醫確實已嘗試記錄多項資料,但研訊委員會認為,她於醫療記錄內記下的資料數量仍未能符合當時獸醫專業應有標準。研訊委員同意專家證人的意見,指獸醫醫療記錄除了載錄有關個案的基本臨床參數、進行過的診斷測試,以及處方過的藥物外,更應把獸醫的臨床推論及計劃記錄在內,包括問題清單和鑑別診斷。朱獸醫的記錄未有或未有充分載錄她所作的臨床推論及計劃。研訊委員會認為,朱獸醫在醫療記錄方面的缺失是未能達到當時獸醫應有標準的行為。

查閱原文件
資料來源:《政府憲報》https://www.gld.gov.hk/egazette/pdf/20172107/cgn2017210778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