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資料
Dr. WONG King Yu (Sir)
註冊日期: Jan. 17, 2013
畢業於: University of Melbourne, Australia (2012)
相關學歷: BVSc
紀律制裁命令記錄 1
第44號公告
香港獸醫管理局研訊委員會頒布的命令香港獸醫管理局(管理局)轄下研訊委員會根據香港法例第529章《獸醫註冊條例》(《條例》)第18條進行研訊後,於2021年6月25日裁定王璟瑜獸醫(王獸醫)(註冊編號:R000855)在專業方面犯以下違反紀律的失當或疏忽行為:在2013年8月20日前後,當投訴人的貓隻在SAA伍威權動物醫療中心留院,並由王獸醫為上述貓隻進行導尿管置入手術時,他(a)未有在為上述貓隻施加全身麻醉前,對該貓隻進行妥善及╱或足夠的評估及╱或檢查;(b)未有為上述貓隻擬備載有充足資料的醫療記錄;以及(c)未有為上述貓隻妥善進行麻醉。
根據《條例》第19條,研訊委員會於2021年6月25日下令:(1)書面譴責王獸醫,但不把這項譴責記錄在名冊內;(2)王獸醫須修讀20小時的持續專業發展課程,課程須與麻醉、內科及╱或貓科相關,並預先獲得管理局批准,且不得計入管理局的任何持續專業發展認可計劃內。
有關課程須由本命令的日期起計的24個月內完成;以及(3)如果王獸醫未能如期完成上述時數的持續專業發展課程,秘書須把其姓名從名冊刪除,而他根據《條例》第21(3)條就將其姓名重新列入名冊所提出的申請將不獲批准,除非或直至他按照命令完成有關持續專業發展課程為止。
與本命令有關的事件詳情
王獸醫由其律師代表,並承認各項控罪。席上宣讀本案經議定事實陳述書,而王獸醫經律師確認同意當中所載內容。
在考慮經議定事實陳述書和研訊文件冊內的文件後,研訊委員會信納經議定事實支持就各項控罪裁定在專業方面犯失當或疏忽行為。因此,研訊委員會在王獸醫認罪後裁定各項控罪成立。
資料來源:《政府憲報》https://www.gld.gov.hk/egazette/pdf/20222601/cgn2022260144.pdf